使用者合約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2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萬達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遊戲會員並使用元麻將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或「本遊戲」)前,詳細閱讀本契約所有內容。
立契約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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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以下簡稱「您」、「玩家」,請依會員註冊流程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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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者名稱:萬達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我們」、「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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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陳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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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 2657-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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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10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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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cs@onedolla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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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94149878
第一條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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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您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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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本公司公告的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我們確認後,退還您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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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中文明顯標示,若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第一項規定外,並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契約條款變更時亦同。
第二條 契約適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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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提供您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您我雙方關於本遊戲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之約定定之。
第三條 契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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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關本遊戲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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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制遊戲之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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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管理規章。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四條 名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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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連線遊戲:係指您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我們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但不包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單純區域連線或其他無需透過網路連結遊戲伺服器之遊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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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網站:係指我們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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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管理規章:係指由我們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契約上之權利義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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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歷程:係指您使用我們提供之遊戲服務時,伺服器就您進行遊戲的過程所記載之電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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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掛程式:係指非由我們提供,以影響或改變我們網路連線遊戲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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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漏洞:非本公司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第五條 服務範圍
本契約所提供之遊戲服務,係由我們指定之伺服器,讓您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但不包括您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六條 遊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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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申請使用本遊戲服務,應依申請流程,於遊戲網站登錄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或其他必要資訊。為確保您使用本遊戲服務之權益,您提供的資料應可驗證身分,若有不正確或已變更時,應立即通知我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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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若有為提供本遊戲服務與您聯絡的必要,而您未提供正確個人資料或原提供資料不符合真實且未更新,我們得於您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您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您能證明是契約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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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遊戲:本遊戲為免費遊戲,但內含虛擬商品或服務(如:虛擬貨幣、道具等),玩家可選擇付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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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商品:本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您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寶物、進階道具等),本公司均會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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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調整:費率調整時,本公司會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您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本公司會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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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適用: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您於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仍依舊費率計收。
第八條 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我們會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購買頁面或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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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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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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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供安全裝置時,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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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保證獲取機制、稀有商品數量及中獎等資訊,並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第九條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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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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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之密碼得依我們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本公司人員(包含客服、遊戲管理者)不會主動詢問您的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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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您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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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非因可歸責您之事由而終止者,您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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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期間屆滿時,您仍未辦理續用,我們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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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我們進行查證,經我們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您,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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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我們將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您,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我們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您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我們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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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我們前項之處理時,其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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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依第一項規定限制您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我們不會向您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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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我們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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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保存您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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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我們服務中心申請調閱您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並負擔新台幣貳佰元整之查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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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獲您的查詢申請,將提供您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二條 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請參考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第十三條 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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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我們所有,且我們有責任維持您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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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第十四條 連線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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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會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我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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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可歸責我們事由,致您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服務時,我們將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您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我們將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十五條 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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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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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我們會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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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的漏洞致生您損害時,應依您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我們能證明無過失時,得減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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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我們不會向您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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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我們得不予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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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或非公司可控因素導致的服務中斷,公司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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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於因使用服務所產生的任何損害,責任以使用者所支付的費用為上限。
第十六條 遊戲管理規章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我們將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章,您應遵守我們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章。
遊戲管理規章之變更應依第二十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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牴觸本契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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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或限制您之契約上權利。但我們依第十八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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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您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時,我們會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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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我們將通知您於一定期間內改善。若經我們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我們得依遊戲管理規章,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您之遊戲使用權利。如您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時,我們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章限制您進行遊戲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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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依遊戲管理規章限制您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7日。
第十八條 申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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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不滿意我們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我們依遊戲管理規章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我們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我們將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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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客服中心暨申訴管道為:萬達樂官方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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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應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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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得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我們終止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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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逾1年期間未登入使用本服務,經我們通知您應於15日內登入,屆期仍未登入則我們得終止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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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我們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a.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我們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b.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c.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d.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章達3次以上,經依第十八條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e.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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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我們對您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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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終止時,我們將在扣除必要成本及贈送之點數後,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您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第二十一條 停止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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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們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必須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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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您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二條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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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相關之遊戲內容、程式碼、圖像、音樂音效語音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本公司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您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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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同意投稿、傳輸予我們服務之著作等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影音、文字、圖片等,以下簡稱「作品」)無償授權給我們不限地區進行散布、刊登宣傳、重製、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編輯、改作或以其他形式加以使用或利用,且您保證作品為其所創作,依法擁有完整且合法權利、無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法律權利,若作品有侵害他人之任何權利時,您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害與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準據法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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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契約而生之事件,雙方合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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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